公正性声明
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机构,所有检验检测工作均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配套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展,不受商业、财务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优质高效”为质量方针,要求全体员工严肃认真对待各项工作,以数据为依据,以法规、标准、规范为准则,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和公正。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特作以下声明:
1.1 本公司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1.2 本公司管理者承诺不干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1.3本公司保证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委托方技术资料、图纸和数据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客户机密信息。
1.4公司及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公司及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1.5公司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
1.6 检测人员秉公检测,以检测数据为依据,不受任何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坚决抵制妨碍检测工作公正性的行为。
1.7检测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不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礼品或馈赠,不进行一切有碍检测公正性的交往活动。不从事或参与有碍检测公正性的任何兼职和技术合作活动。
1.8 本公司不聘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的人员。
1.9 本公司诚恳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投诉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