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指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东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房环保审字[2012]0087号)等要求,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东方项目三期工程直燃机工程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简介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东方项目三期工程直燃机工程位于北京市良乡东路南侧中核东方项目三期工程综合科研楼楼顶直燃机室,总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安装两台燃气直燃机(一用一备),单台供热量为2582kW,制冷量为2286kW。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5110269045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阜盛西街18号院
三、公示内容及时间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8日(20个工作日)。
四、信息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联系人,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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