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沈阳市地铁十号线(丁香湖~张沙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地铁十号线(丁香湖~张沙布)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线路起点为于洪区的丁香湖站、终点为浑南新区的张沙布站;
工程规模:工程全长27.187km,均为地下线,设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线路在工程起点处设置丁香湖停车场,占地约7.25hm2;工程终点处设置桑林子车辆段,占地34.69hm2。在车辆段设1座主变电所。
建设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17741351657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联系人,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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