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 等制度衔接联动,进一步发挥制度合力、提升源头预防效能,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强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评要素保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广泛征求意见。
通知拟以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为总体原则。
一是拟加强联动、提升效 能,推进分区管控、环评、排污许可等制度高效联动,各司其职、相互支撑,推动构建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衔接高效的闭环管理体 系,提升源头预防效能;
二是拟优化流程、服务发展,统筹从宏观到 微观、从源头到过程各项管理要求,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环评效率和 质量,强化环评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绿色引领、守牢底线,拟加强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引领、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守 牢生态环境底线;四是严格监管、注重实效,拟加强与督察、执法制 度联动,严格监督管理,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通知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一)加强环评与分区管控、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一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依托信息化加强 落地应用,指导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阶段科学决策。
二是结合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简化法律法规、政策及 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内容,加强对园区环境 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环境风险防范、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潜力 等分析论证。
三是衔接排污许可探索推进“两证合一”,对生产工 艺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农副食品加工业等十二类建设项目探索推进“两证合一”。
(二)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
一是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改革试点,明确 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范围和程序要求。
二是通过“四 个一批”深化项目环评改革,试点豁免一批登记表项目备案手续,即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等五类项目免于环评备案管理;推广一批 报告表项目“打捆”审批,即对园区内家具制造等九类报告表项目 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对有关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类项目优化环评管理;简化一批报告书(表)项目环评内容,一方面衔接规划环评,对纳入园区规划和煤炭矿区、港口、航运、水利、水 电、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另一方面衔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论证,适当简化相关环评分析内容;优化一批项目环评总量管理方式,为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保障,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分类实施总量指标行业间统筹、省域内统筹试点,对园区内部分中小微企业项目豁免总量来源说明。
三是鼓励温室气体环评试点工作,探索污染物与温室气 体管理统筹融合的环评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
(三)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一是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严格依法审批,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对涉“两高一低”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公园”类项目、生态敏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的项 目分别明确环评审批重点。
二是加强生态影响类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明确交通运输、水利水电、资源开发等类型项目环评审批及监管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评价和保护。
三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环评与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夯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制度 合力,确保环评要求落实。
(四)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面向基层的指导帮扶,深化制度衔接联动机制研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信息化支撑力度,将基层行政审批部门纳入业务指导、监管范围。
二是提升基层技术能力,充分利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和技术评估专家库,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加强技术评估机构能力建设,鼓励统筹技术评估力量为基层提供 服务;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比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