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规范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表征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表征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3〕344号)。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表征的数据获取、样品采集与测试、数据处理与分析,以及统计与表征等技术要求。指南适用于地下水超标成因判定等需开展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表征工作的情形。
指南给出了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获取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数据获取:根据确定的调查范围和目标含水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筛选可用的地下水历史水化学数据,确定需要开展背景值统计表征的指标。根据调查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划分水文地质分区,初步划分统计单元。确定每个统计单元的布点密度和最小样本量,核实历史水化学数据的样本密度和样本量是否满足要求。
样品采集与测试:当历史水化学数据的样本密度或样本量不满足要求时,需布设采样点,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样品采集与测试。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每个统计单元的背景值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对不符合正态分布的数据进行正态转换后,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异常值识别和剔除,并分析说明数据异常的原因。
统计与表征:根据各背景值指标的分布情况,分析统计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统计单元进行调整。对调整后各统计单元内的背景值数据进行统计。绘制用于表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的图件和表格。分析调查范围内的背景值成因,并编制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统计表征技术报告。
数据处理与分析,首先对每个统计单元的背景值数据进行正态性检验。异常值识别与剔除,需要剔除宏量组分和综合指标数据、微量组分、痕量组分,并对识别后剔除的异常数据逐一核查并分析异常原因。异常数据核查主要考虑以下方面:(1)采样井建设是否规范,以及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过程是否规范;(2)采样井所在位置是否存在局部地质、水文地质异常;(3)采样井周边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
统计调整后各统计单元内各组分数据的最小值、最大值、5%分位数、95%分位数和中位数,作为表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的数据基础。
绘制用于表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的图件和表格,并给予必要的说明。具体包括:统计单元分布图、各背景值指标浓度频率分布图(包括分布频率图和累计频率图)、背景值统计表、水化学图件以及各主要背景值指标的分布等值线图等。

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可用于以下情景:
(1)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或地下水污染源所在区域地下水超标成因分析判定;
(2)地下水污染修复目标值的合理确定;
(3)地下水环境管理需要的其他情景。
当用于超标成因分析时:当某个统计单元内的地下水pH值在其背景值上下限范围内,或其他超标指标数值不高于其背景值上限时,可判定水质超标是受地质背景影响;反之可判定受人为因素影响。当用于地下水污染修复目标值确定时:若通过风险评估等方式确定的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低于区域地下水环境背景值上限,则可将该上限值作为修复目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