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人工合成的各种化合物投入施用,地下水中各种化学组分正在发生变化;分析技术不断进步,为适应调查、监测和评价需要,进一步与升级的GB 5749—2022相协调,促进交流,有必要对GB/T14848-2017进行修订。GB/T14848-2017是在GB/T14848-1993的基础上,结合GB 5749—2006编制而成,适应了当时的评价需求。
新标准基于我国地下水调查监测的成果和国际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新修订的GB 5749—2022,修改了地下水质量分类要求,调整了30项指标分类限值,更改了4项指标的名称,增加了60项参考指标,使标准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性。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共同提出,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管理。依据地下水质量的状况和变化,应定期开展区域性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区域地下水质量调查应每 10 年开展一次。地下水质量监测应定期开展,潜水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年两次(丰水期和枯水期各 1 次),承压水监测频率可以根据质量变化情况确定,宜每年 1 次。地下水质量调查应包括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为了地下水化学类型划分与分析成果审核,应分析检测附录 A 指标。地下水质监测站按需开展年度和周期地下水质量监测。年度监测以常规指标为主,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常规指标的基础上补充非常规指标和参考指标;周期监测应包括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根据需求补充参考指标。年度和周期地下水质量监测均应分析检测附录 A 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