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生态保护等五大发展理念;2017年,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千年大计;2018年,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绿色矿山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时代背景下,绿色矿山建设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逻辑”成为区域开发和矿业高质量发展重要途径和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由矿业大国向矿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疆自治区的一类企业,承担着自治区能源资源“战略管理、资源控制、资本运营”的平台运营和管理职则,肩负着“有效掌控和有序开发新疆能源资源,加快资源变资产、资产转资本进程,实现资源惠民强区”的重任。
2020年以来,新疆能源(集团)党委、高管团队始终把践行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对标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治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依据集团管理“顶层设计、节点控制、制度落实、智能监管”等逐级递进的科学逻辑,实施新建矿山和存续矿山科学有序的绿色开采的战略管理。
2020年10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手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在新疆签订了以践行绿色矿山为技术主线的《环保管家企业环保合规性自查咨询服务合同》(年度);北京中环长青高管团队、技术团队曾于2019年12月,成功为新疆能源(集团)所属三塘湖石头梅露天矿取得生态环境部环评批复,在生态环境管理日趋严苛的绿色发展理念下,奠定了双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基础。
本次技术合作,双方团队将依托中环长青“智慧环保管家”系统平台,协同落实生态环境部环评批复、过程监管、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相关政策法规,并参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做好绿色矿山推进工作,并使第三方协同服务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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