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持续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支撑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08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66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准190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一是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组织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二是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重点用能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三是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分为3级(部分为5级)。四是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加快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冷链物流、新型家电等领域节能标准制定修订,补齐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短板。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将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和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用能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效标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节能标准专项执法。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等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依法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不断夯实节能工作基础,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还明确了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其他工作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