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举措、积极进展和要求?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副司长汪海洋回答了中国环境报记者的提问。
汪海洋 ¶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面临严峻形势
汪海洋:
进入“十四五”以来,我们以“一规划、一方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抓手,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十四五”工作扎实起步并取得积极进展。但必须看到,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的状况没有彻底扭转,形势依然严峻,到2035年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目标任务异常艰巨,需要我们一起付出更多努力。
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调查不专业、修复不精准,异位修复占主导地位,能源资源依赖型技术占比高,修复与开发时间矛盾大,在产企业源头防控污染的意识还不强等问题。
我们从三个维度加以解决。首先,持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例如,去年7月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强化调查质量管理;去年12月印发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标值制定指南》,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技术指南的制定工作,推动精准治污修复;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相关文件,引导修复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我们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友好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其次,加大力度推进试点示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先行示范、以点带面,是推动这项工作的重要路径。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之一,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定了124个绿色化改造或废渣治理项目。“十四五”期间,我们在全国开展13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今年要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管理,也在积极总结各地“环境修复+开发建设”“修复工厂”和绿色低碳修复等好的经验。探索以大型复杂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试点示范。
最后,多措并举规范行业发展。例如,开展土壤调查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将有关结果纳入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加强案例总结,宣传推广正面典型,发挥反面典型以案为鉴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建立自律机制,制定全国或区域性的行业公约,保障修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差距。一些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倒情况还比较突出;农村坑塘、排水沟渠黑臭等问题还较为常见。”日前,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钟斌向中国环境报记者分享了他对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思考。
钟斌 ¶ 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钟斌说:“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初步统计,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较为密集的重点村庄治理率达到40%以上。
系统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将群众反映强烈、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
稳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用促治、利用优先,推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
完成治理的村庄,蚊虫滋生、臭味扰民等脏乱差问题得到扭转。
钟斌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标中央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差距。一些农村污水垃圾乱排乱倒情况还比较突出;农村坑塘、排水沟渠黑臭等问题较为常见。”
为此,如何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钟斌认为应在以下方面下大力气做好工作。
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建立“县(市、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指导各地以解决农村污水乱排乱倒等“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聚集的村庄;鼓励人口较少的自然村,充分借助农村环境消纳能力(包括水生态环境容量、土地消纳能力等),结合果园、菜园等用水需求,因地制宜加强污水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
系统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区分生活、种植、养殖、工业、底泥淤积等污染,分类施策,标本兼治。
建立畜禽粪污等收集利用处理体系。以高质量保护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