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推进会,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有关同志参会并发言,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四川作经验交流,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参加会议,并邀请省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重大转折性变化,人民群众身边的清水绿岸明显增多,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局部地区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监管,抓好排污口排查整治重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园区水污染整治,推动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积极稳妥做好长江水生态考核,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地市规划要点实施督导力度,确保规划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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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四至六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七至十一章为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十二章为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要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推进以长江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生态调度,保障下泄流量,加强沿江重点城市水环境治理,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强化工业园区管理,强化港口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
在长江流域,加强水生生物调查与珍稀物种保护,保护长江水生生物遗传多样性,实施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抓好“十年禁渔”,结合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地,加强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
在黄河流域,要构建主要河湖生态流量指标体系,加强已确定生态流量目标的黄河干流及大通河、渭河等主要支流生态流量管理,建设生态流量监管和生态效果跟踪评估系统,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实施生态流量适应性动态管理。推进宁东、鄂尔多斯、榆林等重点地区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 |